广东电网梅州平远供电局

2018-05-05 11:02:44 Bdn72575252018 156

1982年1月发供电分家,分家后的供电系统是平远县电力公司,与县直属各发电站均由平远县水电局领导。1989年12月28日,由股级企业升为副科级企业,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,即“平远县供电局”和“平远县电力公司”,业务工作范围不变,仍隶属平远县水电局。1999年11月2日,平远县人民政府代表和广东省电力集团代表在梅州供电局签署“委托代管协议”,将平远县供电局委托省电力集团代管。为有利于供用电管理工作,2000年2月12日升格为正科级企业。同时废止组织机构“平远县电力公司”。2008年1月25日,平远县供电局正式由广东电网公司直管,成为广东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。同年6月19日,企业正式易名为广东电网梅州平远供电局。